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上级领导部门和学校党支部负责,领导全校教职员工和行政业务机构,坚决执行《教育法》,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完成中学教育的各项任务。
一、坚决贯彻执行教育法,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贯彻《教育发展纲要》,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二、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学校的工作,负责制定学校目标管理的三年学年、学期工作计划,搞好学校工作总结,并向上级部门及全体教职工报告,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
三、主持召开校务会议、学校行政会议,研究步骤、布置协调、检查学校的各方面工作。
四、抓好德育工作和校纪校风建设,加强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
五、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学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按教学规律办事,经常了解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领导和指导学校教改实施活动。
六、负责对教职工的聘任,熟悉教职工的教学、业务水平和工作特长,合理安排学校人事工作。
七、抓好师资队伍建设,注重培养青年教师,制定落实教师培训、业务进修计划和措施,加强对教职工的评估考核工作,做好教职工的职称评定工作,及时表彰或发扬教职工的先进思想,工作成绩和工作经验。
八、加强对校容校产的管理和学校财务的管理,合理使用经费,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九、实行民主管理学校,倾听师生员工的意见,发挥教代会的作用,依靠师生员工办好学校。学校的重大问题都要在行政会议或教代会或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讨论贯彻。
十、努力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代表学校处理、协调公共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