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积极要求上进,在党、团组织开展的各种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
2、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维护集体荣誉,广泛团结同学,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人正直、处事公道、热爱劳动,深受学校、家庭、社区一致好评;
3、学业技艺:学习目的正确,有良好的自学习惯,虚心好学,刻苦钻研,学有专长或有较宽的知识面;
4、身心素质:能认真刻苦地参加体育锻炼和军政训练,体育成绩达标,有自尊自爱、乐观向上的良好个性和心理品质;
5、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除具备上述条件之外,还应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积极、自主、有创造性地开展社会工作,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6、区体测不合格者一票否决。
二、评选程序
1、各类先进个人的候选人必须通过班级民主推荐或学生基层组织推荐,师生共议后,上报年级组;
2、年级组经本年级教师和学生代表逐个评选后上报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3、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听取社区、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后,确定候选对象,上报学校党政领导经校务会议集体讨论审定;
4、先进班级、集体的评选以自荐与年级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审定的候选对象名单要张榜公布三个工作日,进一步听取师生和家长意见;
6、逐级上报主管部门,有关候选对象参加区组织的体能测试;
7、上级部门批准后,最后张榜公布正式表彰名单。
三、评选办法、时间
1、市、区“三好学生”等优秀个人的评选时间为每学年的第二学期。
2、校“敬业优秀学子”的评选时间为每学年的第二学期期末。
3、采取民主选举和评比,由班级推荐,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后产生。
4、对入选的优秀个人,给予相应的证书并张榜公布。
上海市敬业中学教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