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全面考评,促使教职工全面认真反思自己工作实践,在总结成绩的过程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在发扬先进的过程中,不断激励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纠正不足的过程中,不断形成团队精神和凝聚力,从而打造一支具有敬业特质的教职工队伍,为建设学生具有活力,教师具有魅力,教育具有影响力,学校具有吸引力的和谐校园提供人力资源的保障。
学校依据《黄浦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本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指导意见》(黄教人[2009]6号),规范学校教职员工年度考核程序,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遵循以德为先,注重实效,激励先进,公正公开,便于操作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
根据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职责和任务,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特别是师德)的表现;
能是指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创新能力;
勤是指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工作负荷;
绩是指工作业绩,工作成果,工作贡献;
廉是指廉洁自律。
三、考核时间:
以年度时间考核,其考核结果作为第二年市、区综合先进和校先进评奖的依据之一。
四、考核范围和要求:
1、本单位的在编且在岗教职工,包括管理人员、专技人员和工勤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
2、新进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工作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未超过半年的,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级。
3、调到本单位工作不足半年的,由原单位提供有关情况,本单位予以确认考核等第。
4、工作人员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5、受行政处分的工作人员应当参加年度考核,但当年不得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级。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工作人员,参加本年度考核,但不作结论,立案审查后如无问题,考核结论兑现,立案审查后如有问题,当年考核不能评为合格及以上等第。
6、内退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一般视作合格。
7、外借人员超过半年的,由借入单位与借出单位协商后对其进行考核,结果报借出单位归档。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学校考核方法和程序如下:
1、被考核人完成个人年度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及《年度工作业绩统计表》。
2、以工会小组为单位进行述职交流。
3、各职能部门依据被考核对象平时工作情况,完成本部门绩效考核,并提出评鉴意见。
4、各工会小组长、教研组长、教总两处主任依据“考核等第要求”提出优秀等第推荐名单(每工会小组推荐本组的40%,并排序);职能部门结合本年度工作实绩依据“考核等第要求”提出优秀等第推荐名单。(行政可推荐全校教职工总数的5%、德育可推荐班主任数的30%、教学可推荐全校教职工总数的15%)
5、考核工作小组综合个人总结、职能部门负责人提出的评鉴意见、工会小组和职能部门提供的优秀等第推荐名单进行全员考核,并填写《年度考核评价表》,提出评定等级的建议。
6、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级。其中班主任优秀不少于优秀总额的30%。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不作比例规定。
7、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五个工作日。
8、考核结果由被考核人签字确认。若有异议,按黄教人[2009]6号文件第五款处理。
六、考核等第要求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在教科研、教育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清正廉洁。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廉洁自律。
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一半,或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学生网评满意度低于60%;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或触及市教委规定的教职工严禁的行为;或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严重不足;或师德不合格一票否决。
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级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工作人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
七、考核机构人员构成:
1、考核领导小组:组长:郑大中
组员:徐霞红、孙 晔、王飞红、王旭峰
2、考核工作小组:组长:郑大中
组员:王飞红、孙 晔、王卫星、缪 瑛、蒋敏菁、
陆 承、戴 智、郎宇飞、周征红、金学理
3、考核监督小组:组长:徐霞红
组员:赵呈军、周群香、杨 清
八、考核结果使用:
1、考核合格者全额发放当年个人年终奖,并奖励800元;
2、考核优秀者全额发放当年个人年终奖,并奖励1000元;。
3、考核基本合格者扣除当年个人年终奖50%,并进行诫勉谈话;
4、考核不合格者全额扣除当年个人年终奖,并作出书面整改措施;
5、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职务和工资)、聘任、奖惩、培训、调整工作岗位以及解聘或终止合同等的依据。
九、相关说明
1、本试行方案未涉及的内容或国家、市、区有新的相关规定,按国家、市、区有关规定执行。
2、本试行方案解释权归校长室。
3、本方案须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实施后原方案自动废止。
4、本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如需微调,由考核领导小组决定并执行,微调内容事后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说明。
十、附件
1、《上海市敬业中学教师工作年度考核评价表》
2、《上海市敬业中学职工工作年度考核评价表》
3、相关说明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