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师:
2019年度上海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教科研成果鉴定工作开始了,烦请预申报的老师务必于6月17日(周一)下班前与周征红联系,了解材料申报相关要求,并最晚在6月20日(周四)中午12点前完成材料上交。逾期视作本年度不申报。
备注:
1、教科研成果,是指申报人任一级职务以来,反映本人任教学科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教科研能力、水平、业绩,并已正式出版、发表或在区县级及以上范围交流的论文、课题、专著、教材、校本及以上课程、市级及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的自创教学资源等。其中,转岗评审人员送审内容必须是普教岗位上的教科研成果。(提交的教科研成果应与所任教育教学工作以及今后申报的学科相一致。)
2、论文鉴定有效期为三年,即今年鉴定的论文可供2019年、2020年、2021年高级评审时使用。
3、2016年之前(包含2016年)鉴定的文章今年已经过期,且同一篇文章不可再次鉴定。
1、关于黄浦区开展2019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教科研成果鉴定的通知.doc
3、上海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教科研成果鉴定申报纸质材料要求及网上提交材料要求.doc
14、注意事项.docx
4、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关于正式出版物的相关规范和要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