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形成有利于优秀教师成长的人才梯队,更好地鼓励教师提升教育境界,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根据黄浦区有关文件精神,开展新一轮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在编在岗的具有一级职称及以上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自觉教书育人,事业心强,师德高尚。
2.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学科知识,富有创新精神,具有一定的教学风格和教育专长。
3.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能独立承担区、校级教科研课题,并取得成果。
4.有一定教育教学咨询、答疑能力和培养指导教师的能力。
5.能自觉履行骨干教师的工作职责。
(二)具体条件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8年及以上,且从事申报学科满5年及以上。
2.专任教师应完成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所规定的工作量。中层及以上干部应完成职称评审规定的课时量。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担任过高中年级全过程教学,教学业绩在本学科同类班级中取得好成绩。
4.服从学校安排,勇于承担学校工作,起到骨干作用。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1.学科设置:按课程标准要求设置的各个学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体育、艺术、地理、生物、计算机、德育、教育和心理等。
2.评选人数:10人,其中40岁以下中青年教师原则上不低于评选总人数的30%。
3.评选原则:坚持标准,注重实绩,公开衡量。
4.评选程序:
个人申报→教研组推荐→校聘任委员会考核评议→审核公示→报教育局备案(3月21日之前填写申报表,并将申报材料交人事部门;3月下旬进行材料公示,学校聘任委员会考核评议;3月底校内公示名单。)
四、材料要求:
1.《校骨干教师申报表》1份。
2.近3年来(2016年1月1日以后)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验原件交复印件(共不超过5份)。
五、校骨干教师职责
1.模范履行教师师德规范和《上海市中小学教师守则》。
2.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积极投入教育改革,为加强学科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出应有贡献。
3.任职期间完成以下任务:
⑴ 指导一个备课组。每学期参加该备课组教研活动或听课、评课活动不少于2次。
⑵ 带教一位青年教师。每学期师徒互相听课至少各10节。
⑶ 每年至少执教1节展示(研究)课,或开设1次专题讲座,或组织1次教研组主题教研活动。
⑷ 主持或参与至少一项区级及以上课题或学校重点课题子课题研究,完成结题报告,或在区级及以上交流或正式刊物发表一篇文章。
六、其他规定
1.校级骨干教师的主要工作必须在一线岗位上。如有变更,一般不再聘任。如任教学科变更,原评选的骨干教师将不再聘任。
2.校级骨干教师在任期内不能履行骨干教师职责,或有违纪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经校聘任委员会讨论决定可终止聘任。
3.聘用合同终止的,自动终止聘任校级骨干教师。
上海市敬业中学
2019年3月 15日
2019校级骨干申报表(A4双面打印).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