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 页 > 德育天地 > 规矩方圆

学生日常纪律年级管理条例

作者:德育处     发布时间:2017-8-1 点击数:4194

为了切实落实学校有关学生管理制度,给在校学生创造一个浓厚良好的学习氛围,年级就学生日常行为的管理制定如下条例:

1.年级组长、班主任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加强与行为有偏差的学生家长的联系,加强这类学生的教育。

2.凡出现以下违纪行为,经多次教育无效,1学期共收到3张“违纪单”的同学,经年级领导小组讨论,给予年级通报批评。

1)学习规范:无故旷课、不交作业、迟到、上课使用手机等。

2)服饰礼仪:发型不符合要求、携带私球入校、隔墙外卖、未穿校服、佩戴饰品等。

3)其他不符合《敬业修身》中学生常规的其他行为。

3.凡被给予年级通报批评的同学,在通报批评起半年内取消进入课程实验班的选拔资格、高校的推荐资格、奖学金申请及各级各类评优评先等资格。

4. 凡一学期内受到2次年级通报批评的实验班同学即刻流动至平行班。

上海市敬业中学

20198月修改



    

本文共1页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2018 上海市敬业中学 ICP15052465
地址:上海市蓬莱路345号  电话:021-63685200

beian.png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4120号
域名:jy.hpe.cn    中文域名:上海市敬业中学.公益

 

 

当前在线人数:5972;累计访问人数:5010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