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指南>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55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56号)相关要求,现全面开展诊断性测评工作。
测评时间:2015.10.19--2015.10.28(请老师于10月28日内完成网上测评);
测评对象:全体在编在岗的干部及教师;
测评地址:http://xfyh.21shte.net,输入师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具体操作步骤及填写详见附件说明。
关于“能力提升工程”诊断测评的几个事项说明如下:
1.如教师无平台登录账号或登录上有问题,可联系教务处邹杰老师进行处理。
2.测评问卷第13项“班级编号”,不用填写。
3.教师测评结束后会有测试结果,作为以后选课的依据,教师测试结果打印或者不打印由教师自行决定。
4.测试结束后必须填写反馈信息后才能提交,提交完成后直接关闭页面即可。(提交后不会弹出任何窗口,请老师们自行关闭测试页)
5.为保障测评工作稳定进行,请全体在编在岗的干部和教师,按时完成测评。
附件一:上海市中小幼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诊断性测评操作步骤及填写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