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的通知》(沪教委人[2005]89号)文件精神,同时根据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做好区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培训的要求,黄浦区教育学院、黄浦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黄浦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将合作举办“黄浦区中小学学校心理咨询师(初级)”培训班,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取得教师资格并在学校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的教师。
二、培训课程
基础理论、专业理论与技术,共计230学时。
三、报名要求及报名所需资料
(一)参加初级培训班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所需资料
1、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2张一寸近期彩色报名照。
四、报名时间
请于5月28日之前,将报名所需资料交到教导处(乐群楼201室)。
联系人:袁凌蓉 联系电话:63681879
五、培训收费
初级培训费1840元(按照物价局核定收费),由黄浦区教育学院承担。
培训结业后,符合《上海市学校心理咨询专业技术水平认证暂行办法》(沪人考[2007]23号)规定条件的学员,可申请参加“上海市学校心理咨询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考试,通过者可获得由市人事局统一印制、市职业能力考试院颁发的《上海市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证书》。
黄浦区教育学院德研室
2015年5月20日
附件1:学校心理咨询师培训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