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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上海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作者:德育     发布时间:2014-2-28 点击数:4600

各位班主任老师:

    新一轮上海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优秀班主任和“十佳”班主任评选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区级初评及推荐工作,现将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关于评选上海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优秀班主任和“十佳”班主任的通知》(沪教奖基[2014]1号)转发给你们,并对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中小学(含民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学校、工读学校在岗的班主任教师。

    每校限报1名。

二、评选标准和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高尚的师德修养,立德树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有坚定的职业理想,爱岗敬业,乐于奉献,锐意创新;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在学科教学和班主任工作中努力做好学生成长的“人生导师”,获得学生、家长和教师的认可。

    2、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创造性地做好班主任工作,5年来曾在区级或行业级以上(含区级或行业级)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获得区级或行业级以上(含区级或行业级)科研成果奖。

3、从事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含5年),建班育人成绩突出,5年来,本人或所带班集体曾获得区级或行业级以上(含区级或行业级)荣誉称号。

(二)“十佳”班主任

    在符合上海市优秀班主任标准和条件的基础上,还必须具备以下标准和条件:

    1、具有崇高的师德、精湛的教育艺术、公认的育人实效、鲜明的班主任工作特色,有破解德育难题的典型经验,在区域内有一定的影响。

    2、遵循教育规律,求真务实,富有创新精神,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善于以科研促工作。5年来,曾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科研成果奖。

    3、从事班主任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坚持以学生为本,不断促进专业发展,建班育人实效显著。5年来,本人或所带班集体曾获得全国或市级荣誉称号。

4、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培训工作。近5年来曾承担区级以上(含区级)班主任培养任务,带教成绩突出。

三、推荐程序

按要求,根据评选标准和条件组织于36日前向校教导处报送,经初评后统一向区推荐。

四、材料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

1、上海市优秀班主任申报表;

2、特色经验总结(3000字以内);

材料需候选人所在单位签字盖章,书面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于3月6日(星期四)下午43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校教导处201室,电子文稿发送至袁凌蓉校园网,电话:12013。

 

 上海市优秀班主任申报表.doc

 关于评选上海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优秀班主任和“十佳”班主任的通知.doc

 

 

黄浦区教育局

201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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