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原则:
在对考生和同济大学负责的基础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学科素养突出、综合能力强、有志于报考同济大学的优秀学生。
二、推荐名额:
基础学科类1名(理科)
三、推荐要求:
(一)根据学生意愿、符合同济大学推荐标准和我校培养目标且综合能力强,有理想、有抱负、有责任感、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突出、有明显专业兴趣和学科特长、有创新潜质的在籍应届高三学生。
(二)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列全年级理科前列的学生。
综合素质包括:
(1)综合学业成绩的年级排名。
(2)获得市级以上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科技创新等奖项。
(3)特长及社会能力情况,特长包括:在科技、体育、艺术等方面;社会能力包括:校、班干部工作等各方面社会能力。
有下列情形者,取消被推荐资格:考试作弊、受到处分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
四、推荐程序:
1、成立“引航计划”推荐领导和工作小组:
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教导处、年级组长及年级组班主任组成领导和工作小组,负责学生的宣传、制定工作程序、进行学生材料的认定等工作。
2、宣传动员:学校通过班主任在各班招贴栏内张贴相关的推荐要求和推荐名额,并通过班主任做好宣传工作。
3、个人报名及班主任推荐:
符合推荐要求的学生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根据申请学生情况确定初步推荐名单。
4、资格审查与审核:
(1)年级组初步审核报名学生,并给出初步意见交高三年级领导小组;
(2)高三年级领导小组成员审核学生成绩等条件,结合年级组意见确定名单。
5、公示:
对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在校园网或公告栏显著位置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各方监督。
6、推荐:
按程序向同济大学申报。获推荐的学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在同济大学招生网填写相关信息,学校完成学生选拔和相关公示工作的组织被推荐的学生完成网上报名,并将要求反馈的各类材料一同寄至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本办法解释权在校长室
上海市敬业中学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