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转发区科研室下发的关于申报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第四届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的通知,请教师仔细阅读相关说明,如有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成果,请于下周三前与戴智老师联系,学校将向区科研室做预申报。
一、本区申报条件
1.以下三类成果均可申报
(1)本区第十届教育科研成果评比荣获一等奖的项目;
(2)公开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
(3)以下几类课题的研究成果:教育部课题、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项目、上海市教研室课程领导力项目、上海市学生发展中心“德尚”项目和上海市教育学会项目。
2.以上成果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2009年初以来取得的教育科研成果;
(2)凡已参加过上海市教委及以上的教育科研成果评选并获得等第奖的不属申报范围。
二、成果形式、评选标准、申报办法等详细要求请参见《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第四届学校教育科研成果评奖试行办法》。
三、参评材料报送到区科研室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8日。参评材料包括:
1.全面反映教育科研成果的主件5份;
2.反映教育科研成果主要内容的摘要(2000字以内)10份;
3.若需要对成果进行补充说明;
4.填写《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推荐表》(见附件)一式3份(其中必须有一份原件)。
区科研室
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