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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黄浦区市区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校长室     发布时间:2012-6-8 点击数:1287

     转区黄教人[2012]124号《黄浦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2年黄浦区教育系统市、区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基层单位:

为全面落实《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上海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师爱岗敬业和教书育人意识,提高教师的教书育人能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沪教奖基【2012】第09号《关于开展2012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区教育系统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黄浦区教育系统市、区园丁奖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表彰分配名额

1、上海市园丁奖    40

2、黄浦区园丁奖   245 

(市、区园丁奖按20121月在编在岗教职工3%下达名额)

二、评选范围、对象和条件

    1、评选范围与对象

2012年“市、区园丁奖”评选范围与对象为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含工读学校)、教育学院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重点是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民办学校参照执行。

    2、评选条件

2012年“市、区园丁奖”评选工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和市教委有关优秀教师评选奖励工作的精神进行。凡“市、区园丁奖”获得者,必须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生,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追求卓越,乐于奉献,能模范地履行教师职责,努力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践行“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理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积极构建有效衔接的德育内容体系,创新德育实施的途径和方法,优化育人环境,坚持把德育贯穿到育人的各个环节,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在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方面有显著成绩。

②认真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投身课程教材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求真务实,在课程设置、教学途径、学习管理与评价办法等方面进行实践,并取得一定的成果;不断提升实施新课程能力,严谨笃学,关注学生的潜能发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水平;与时俱进,不断提升教师专业能力,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且能起骨干带头作用。

③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能结合教育教学工作的实践开展教育教学科研,积极推广和运用科研成果,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效率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勇于探索,改革教育教学方式,推进教育教学手段、模式的创新和学习方式变革,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显著。

④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任务,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办学效益。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推动学校各方面工作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内涵建设,重视和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鼓励教师不断提高培养人才的能力。在教育教学管理、实验室建设、学校人事工作、后勤服务等方面,积极进行改革实践,并取得显著成绩。

三、评选原则和办法

1、评选工作必须按照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宁缺不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健全以重贡献、重能力、重实绩为主的组织推荐和群众互荐相结合的评优机制。

2人选的推荐和评选要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要充分考虑长期从事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班主任、任课教师等人员,并使之在推荐人选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包括学校校长及其他职工的推荐人数,应严格控制在推荐总人数的15%以内。

3、要重视对作出优异成绩的优秀中青年教师的奖励,各单位在推荐上报人选时,小学30岁以下、中学35岁以下的优秀教师名额不低于总名额15%。特别要推荐在落实课程教材改革任务、实施素质教育中,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教育教学取得明显成效的优秀青年教师。

4、严格评选程序,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各单位要向全体教职工公布评选实施办法,公开评选名额、范围条件、程序及评选结果,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5、参评人员一般逐级升层,原则上不跳级。如:市园丁奖获得者应从区园丁奖和市单项奖及相应称号获得者中产生。

6、曾获得市、区园丁奖的人员若再次参加本次评选申报,必须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新的突出的成绩。

四、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并由局人事科会同区教育基金会及有关职能科室组成评选奖励工作小组,做好评选奖励的各项具体工作。

各单位的评选奖励工作由单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操作。

为使评选奖励工作更好地发挥鼓励先进、发扬先进的激励作用,必须把坚持条件、择优推荐、严格把关、确保质量贯穿于评选工作始终。各单位应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指标推荐人选。

五、评选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具体要求

63

局成立评选奖励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意见

66

人事干部会上布置2012年评选奖励工作,下达评选奖励名额

6717

各单位宣传、动员、推荐、评选,拟推荐人选需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618

各单位上报候选人申报表、推荐名册汇总表一式二份(2人以上要进行排序)纸质送至区教育人才中心205室(泗泾路5号),电子版发送至hjrczx@hpe.cn邮箱),联系人:陈凯

联系电话:63292092

622-23

局工作小组讨论拟上报名单

624

局领导小组经综合平衡后的市园丁奖候选人名单反馈给学校,学校在校内再次公示

75

局向市教委、市教育基金会上报市园丁奖一式三份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及评选工作总结

附件1:2012年“黄浦区园丁奖”申报表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2:2012年“黄浦区园丁奖”申报人员推荐名册汇总表点击浏览该文件

 

 

黄浦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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