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学校成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对党务公开进行全程监督。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职责:
(一)监督学校党组织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公开党务内容,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到位;
(二)对党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整改;
(三)及时向学校党组织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维护群众正当利益;
(四)协调处理学校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 实行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学校党组织按规定聘请一定数量的党务公开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日常监督。
第三条 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和监督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监督作用,配合学校党组织搞好党务公开工作。
中共上海市敬业中学支部委员会
201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