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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黄浦区第十届教育科研成果奖评选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敬业中学     发布时间:2010-8-29 点击数:1010

    为了鼓励本区各级各类教师从事教育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繁荣和发展本区的教育科研事业,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专业发展中的作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经研究,决定开展黄浦区第届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成果范围

1.凡本区教师及教育局各科室的教职工、公务员取得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加评选。

2.申报的成果必须是上届评选后20071112010915)获得的成果。凡已参加过上届评奖的成果,除非有重大的、新的突破性进展,否则不得重复申报。

3.成果申报人必须是成果的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

二、申报办法

1.凡参加评选的教育科研成果必须由其主要研究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接受单位的审核。各单位在成果初选的基础上填写《黄浦区第十届教育科研成果申报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统一报送区科研室。(不接受个人申报)

2.各单位在初选的基础上,申报的限额如下:教师进修学院、业余大学、中学、职校l 0项,小学8项,幼儿园及其他有关单位5项。(市级以上课题成果可不占限额)

3.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同一个人只能有一项成果参加评审。

4.申报评奖的成果应送交以下材料:

1)黄浦区第届教育科研成果申报评审书2(需盖单位公章);(2)全面反映研究成果的主件4;(3)如有附件附上一套;(4评审书及主件电子稿(请发电子邮件至戴智邮箱。同时,请学校科研室通过“黄浦教育科研网”进行网上成果申报)。

 三、评审与奖励办法

1.教育科研成果的评选由区科研室组织,先由区教育学术委员会学科组进行初评,然后上报区教育学术委员会审定,确定科研成果的等第,最后由区教育局批准、公布,并召开教育科研成果发奖大会,进行统一的奖励和表彰。

2.本届教育科研成果评选设立一、二、三等奖。对获奖成果的研究者由区教育局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四、参加申报的同志请先将相应申报材料于2010 910前送交戴智处,由于送报数量有限,学校将进行初选后统一上交上级部门。

五、黄浦区第十届教育科研成果申报评审书下载:点击浏览该文件

  希望我校广大教师能够积极报名参加活动!

本文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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