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老师:
2020年申报高级职务教科研成果鉴定的工作开始了,请有意参加今年论文鉴定的老师于6月3日(本周三)下班前与周征红、姚澄联系,了解申报相关细则,并完成材料上报。
备注:
1、教科研成果,是指申报人任一级职务以来,反映本人任教学科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教科研能力、水平、业绩,并已正式出版、发表或在区县级及以上范围交流的论文、著作、调查报告、课题、教材、教学参考书(不含习题汇编及题解),校本及以上课程、市级及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的自创教学资源等。
2、论文鉴定有效期为三年,即今年鉴定的论文可供2020年、2021年、2022年高级评审时使用。
3、2017年之前(含2017年)鉴定的文章今年已过期。过期文章不可再次鉴定。
附件:
2.上海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教科研成果鉴定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