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意见》(沪府发〔2014〕60号)等文件要求,对本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资助,享受对象和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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